塔里木兔

Lepus yarkandensis   Guenther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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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态描述

体型较小的一种野兔,体长350-430mm。体重不到2kg。耳相对较长,90-106mm,向前折明显超过鼻端。毛色浅淡,头及体背沙褐色并杂以暗褐色细纹;体侧沙黄色;腹毛纯白,仅胸部有一土黄色块斑;尾背面中区与体背同色,其两侧及下面均白色。

生物学

生境与习性 系平原荒漠的典型种类,栖息于气候干燥少雨(年降雨量在100mm以下)及夏温高达39℃的地区,包括各种荒漠景观和绿洲,尤喜在河流沿岸的胡杨林、红柳沙丘和芦苇沙地活动,且常在沙丘红柳丛下挖一浅坑伏卧或隐蔽。白昼出没,以芦苇、罗布麻、骆驼刺、甘草及其他灌木的细枝和表皮为食。

国内分布

该种为我国新疆塔里木盆地及罗布泊低地特有,分布区几呈环型,包括库尔勒、阿克苏、巴楚、且末、若羌、米兰、尉梨和阿拉干等地(汪松,1964)。

经济意义

对农作物有一定的危害。毛皮和肉可利用。

其它信息

种群现状 以塔里木盆地周围各县远郊尚存1万只计算,估计目前总数量为20万只左右。

致危因素 50年代在塔里木河下游和罗布泊一带塔里木兔数量较多,当时在库尔勒地区平均每人可猎得20只左右。在巴楚县夏河一带,6月间在野外统计,每小时可遇见5-10只,1个采集日可得10-20只。从毛皮收购情况看,60年代初,尉犁和轮台两县收购的皮张分别为8千多张和1.3万余张,前一地区在80年代初竟达到1.2万余张,可以作为数量有所回升的佐证。然而后一地区的收购量却一直下降,从60年代中期始,年均2000-4000张左右。据Flux,J.E.C.和Angermann, R.1990年的报告,1958-1981年间,每年大约生产10000张皮,每年生产数量在逐年减少。尉犁县的野兔毛皮产量之所以较稳定,其主要因素是地广人稀,交通不发达,狩猎压力也相对较小,反之,轮台以及库尔勒、喀什等县市地区,野兔产量逐年下降的原因,主要是人口迅速发展、耕地面积和交通量不断增加、狩猎活动频繁等。故与以往相比,现在南疆几乎所有城市或县城周围5-10km以内的地区,已很少能发现塔里木兔。另外塔里木兔的栖息地和分布区狭窄,人类的干扰和生境的破坏容易对塔里木兔的生存带来直接威胁。

现有保护措施 1988年中国政府公布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塔里木兔划为Ⅱ级保护动物。

保护措施建议 野免皮是当地土产之一,每年冬季在产区可见到被猎杀的野兔在市场上出售。由于塔里木兔系中国特有种,分布范围有限,又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,因此,应对其种群现状及生态生物学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为今后的科学管理与合理利用提供理论依据。

保护措施建议 1、在产区范围内划定禁猎期。每年4-8月为野兔配种繁殖季节,应严禁此间捕猎;2、应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,制订年度的合理狩猎量,以防止过度猎杀而导致资源枯竭;3、组织好专业狩猎队伍,发给狩猎证。无证者不得自行狩猎;4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。如无狩猎证件者,不得在自由市场上销售野兔或其毛皮;5、加强对猎民的宣传教育,使他们能自觉地遵守当地政府制订的禁猎期和猎取量等保护措施。